沈阳加大医疗救助比例住院费救助比例达60%

沈阳将继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上限线,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医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

昨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4年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点》,提出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为提高保障水平,沈阳市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约为75%,进一步缩小了与实际住院费用的差距。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各类医疗保障之间的衔接。到2015年,每个乡镇将建成一个政府办的卫生中心。截至2014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3%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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