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公布 四类疾病可报销50%

东方。com月4日讯:据I时报报道,昨日,市发改委官网公布了《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

根据规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从个人负担较重的四类疾病入手,具体为重度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和部分精神疾病治疗。城乡居民患上述大病后,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按大病保险基金的50%报销。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和住院婴儿医疗互助基金的城乡居民,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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