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四十一个试点县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进

& # 160;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优化办医服务社会政策环境,加快信息化建设。这是记者从10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半年卫生计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下半年,全省41个试点县将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从9月1日起,试点县将取消所有药品添加,坚决杜绝使用药品补充医疗。减少的合理收入将由多方共同承担,如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加强医院成本控制和管理,节约运营成本等。试点地区将根据省级补偿政策制定具体补偿办法。并充分发挥医保的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进行及时补偿。

    同时,要合理界定政府与公立医院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的权责。,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在公立医院兼任领导职务。要提高试点县医院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并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收入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体检等业务收入挂钩。要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验治疗价格。

    同时,要有序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实施新一轮省级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保障低价药品和儿童用药供应。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哈尔滨、绥化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并在此基础上选择4个城市启动试点,覆盖全省一半人口。加大农村地区儿童白血病等22种重大疾病报销力度,限定价格内70%报销,继续实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治疗。而且明确要求下半年进一步放宽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开办医疗服务。以需求为导向,鼓励社会资本兴办高水平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和民族医疗机构,投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私合营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支持社会资本优先投资发展康复医院、老年医院、养老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指导专业医学检查中心和影像中心的发展。推进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人才共享。同时启动基本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加强省县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实现县医院与上级对口支援医院远程服务,与基层医疗机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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