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用新版医疗收费票据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张寒。com)昨日,记者从辽宁省财政行政部门获悉,我省将使用新版医疗票据。

据了解,根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2014年,我省推出新版医疗收费票据。

新版医疗收费票据执行国家统一的规范和样式,分为“辽宁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和“辽宁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两种类型,共五种样式。

新版医疗收费票据增加了防伪措施,不仅使用金融票据专用防伪纸,还设置全国统一的防伪标识,采用防伪荧光油墨,套印全国统一的金融票据监制印章。

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医疗机构将在新的医疗收费票据投入使用后,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旧的医疗票据。所有三级医疗机构旧票据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14年6月30日,其他医疗机构旧票据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14年底。

辽宁省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新版医疗票据的启用,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在促进和保障医疗票据使用和管理、规范医疗票据、加强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范虚假医疗票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原标题:我省新版医疗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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