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2008年12月1日(记者黄李)9月26日,韦敏。com报道称,常德汉寿县村民龚福云遭遇车祸,无法维持长达8年的维权生活,同时需要继续治疗。该报告得到了当地司法局、法院和其他部门的密切关注。在媒体和相关部门的帮助下,龚福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后续医疗费用基本解决。
龚福云维权案在汉寿县人民法院蒋家嘴法庭开庭审理。记者李摄。在经历了八年不可持续的权利保护后,媒体开始看到干预后的曙光。
龚福云,41岁,益阳人,十年前嫁给汉寿县张家铺村民,育有一子一女。八年前,当她年轻的时候,她遭遇了一场车祸。为了疗伤,龚福云几乎花光了一生的积蓄,欠下了近10万元的债务,但她还在挣扎。由于龚福云的法律知识相对匮乏,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找不到合理的途径追究交通事故责任方的责任。
有了卫民的介入。com和咨询律师介绍,龚福云天生就有合法维权的意识。闵总法律顾问戴美华研究其早期案件卷宗后。com和上海建伟(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车祸发生后,虽然法院已判决并督促执行人向龚福云支付赔偿金12万余元,但不包括后续治疗费用。时至今日,伤病依旧不断。虽然是8年后,但再次起诉责任方追加赔偿是可行的。
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公益律师提供全方位服务。
记者从卫民。com就此事与龚福云一起前往汉寿县司法局寻求帮助。该局副局长黄建斌在听取案情分析后表示,案情复杂,但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维护自身权益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将全力推进此事。
在黄建斌的协调下,汉寿县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受理此案,并自愿提供律师为龚福云提供法律服务。汉寿县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还免除了龚福云的诉讼费8000余元。
汉寿县法律援助中心首席律师陈友亮主动帮助龚福云维权,并立即为其梳理诉讼程序。陈友良是湖南省某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但他毅然放弃了省城的优厚待遇,自愿参加湖南省的法律援助活动,并将其分配到汉寿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专项法律援助服务,从而多次成功为弱势群体维权,经验丰富。
根据陈友亮的分析,本案的焦点在于三被告(公交公司、保险公司、摩托车驾驶员)赔偿金额的确认以及责任比例和赔偿依据的确定。因此,陈友亮做了大量的证据收集和整理,并据此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条文。
赔偿辩论结束后,经过协商确定,夙愿实现,笑容如花。
维权八年、历经风雨的龚福云,终于露出了呆滞的笑容。记者李摄。11月25日,龚福云车祸维权案在汉寿县人民法院蒋家嘴法庭开庭。原告出示大量证据,要求被告支付后续医疗费、鉴定费、伤残津贴等十项费用共计301985元。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对事件的权责关系没有异议;但在各种费用的核实中,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最终经法庭现场协调,被告同意赔偿原告人民币14万元,双方签署了法庭现场协调函,25日内支付赔偿金。
& ldquo我太高兴了。等了8年,终于可以治好腿了。基本上14万块就够我换髋关节了。我真的很感激。& rdquo面对人民网记者的采访,龚福云皱着眉头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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