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监督局获悉,针对本报近日报道的沈阳两家大型医院涉嫌非法买卖医疗废物事件,该局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监管,要求各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内部运输和暂存工作。省卫生监督局要求各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监测部门或专职人员收集、转运、暂存医疗废物;需如实登记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和处理人签字,并至少保存3年备查;严格按照要求,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营业执照的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或者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