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有望年内下发

本报记者倪明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许21日在国务院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意见初稿已经完成,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预计年底前发布。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加大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力度。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按病种、按服务单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特别是引导地方政府配合公立医院改革,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费方式、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切实推动建立医疗机构新型补偿机制,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激发医务人员积极性,使公立医院步入良性轨道。

许表示,目前医疗服务价格远未理顺。受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现行医疗服务价格并未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的价值。此外,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不规范,往往增加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下一步,改革将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调节与释放相结合,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节、多方参与价格形成的机制。对于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要及时放开价格,促进竞争,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更好的服务。

许强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必须加强价格、医保、医疗等相关政策的衔接,不能靠单兵推进。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与充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相结合;二是与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相结合;三是与减轻患者负担相结合。保证医疗机构健康运行,负担得起医保资金且不增加群众负担。

国家发展改革委21日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

与现行目录相比,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将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电力、重要邮政业务等定价类别从13个减少到7个,降幅约46%。具体定价项目从100个左右减少到20个左右,也就是80%左右。保留的20项中,13项主要由发改委管理,7项主要由行业主管部门管理。

此外,预约定价项目以列表形式列出,具体定价内容和范围逐项规定。对于部分仍按现行办法暂时管理,今后视改革进程等因素适时发布或调整的项目,在目录“脚注”中逐项说明。

(责任编辑:HN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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