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确保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支平衡,结合我县医疗保险实际,制定本办法,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
一是思想上的重视。各定点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预付医保费用改革,加强对医生、护士、收费等部门的管理,不断监测平均医保费用降低成本情况。同时要加强服务质量,在不降低服务质量的情况下,真正让参保职工受益。
二是加强监管。县医疗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并做好对接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定点单位的管理和服务,防止弄虚作假,真正控制总费用。
三是加强沟通。县级医疗中心和定点医疗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处理推进改革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要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沟通,共同努力做好医保基金的监管和使用工作,让全社会真正享受到改革成果。
【韩鼠标编辑: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