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 陕西医改再发力

6月12日,陕西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将从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员编制、收入分配、医疗保险制度和监督机制等各个方面推进改革。,建立维护公益、调动积极性、保障公立医院可持续运行的新机制,不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90%左右的患者到县就医。这是2012年改革全面启动后,我省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6月12日,陕西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将从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员编制、收入分配、医疗保险制度和监督机制等各个方面推进改革。,建立维护公益、调动积极性、保障公立医院可持续运行的新机制,不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90%左右的患者到县就医。这是2012年改革全面启动后,我省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按照省政府要求,聚焦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办好1-3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县(区)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重点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和发热门诊、产科、儿科、精神卫生、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和康复。按照县户籍人口每千人3.0张床位、床位和编制比例,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总量,明确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床位和编制比例。人口不足10万的县要适当增加床位,确保县内至少有一家医院达到二级标准。

根据《实施意见》,县级公立医院的补偿主要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偿两个渠道组成。补偿水平应充分体现医院的公益性质,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县级公立医院退休人员从医院剥离,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管理,退休费用由财政承担。县级综合医院人员基本工资的70%以上和县级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人员基本工资的100%纳入财政预算。2011年底前形成的医院历史债务统一打包剥离,由县政府3年内偿还。到期未清偿的,由省级财政在转移支付中扣除偿还。取消药品奖补政策减少的合理收入,应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方式共享,医院应加强核算,节约成本。政府投资由省、市、县政府按比例分担。在2012年价格改革的基础上,制定了以市为单位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提高医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城镇医疗保险和联合治疗机构应当建立向医院预拨流动资金的制度,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成立县公立医院理事会,主席人选由组织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院长由理事会公开遴选任命,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理事会任命。实行院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对医院经营管理全面负责。优化人员结构,配备医生、护士、药师、技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总编制的85%,且每张病床护士不少于0.4人。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医务人员不再受岗位数量限制,评聘分离,使县级公立医院高、中、初级职称比例逐步达到1:2:2。医院绩效工资总额应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奖励绩效工资的比例应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额的60%,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应控制在3-5倍。医院收支结余的30%可用于改善医务人员待遇,从而保证医务人员收入逐年增长。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以医院公益性、医疗费用控制、医院管理运营效率、社会评价等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院长聘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向公众公开。以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技术难度、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为重要指标,建立以社会效益和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落实三项政策: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本科生定向免费培养、在职研究生定向培养,使县级公立医院本科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3-5年后,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轮训。到2020年,进入县级公立医院的新医生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经费由省、市政府按1:1的比例分担。继续推进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乡镇卫生院人员由县级公立医院管理调配,乡镇卫生院新招聘人员实行& ldquo县招募城镇使用& rdquo。建议县级医院业务骨干参与乡镇卫生院院长或副院长的遴选,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所需设备可由县级公立医院灵活调整使用。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方法,逐步建立基层一级诊断、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医保分级报销制度,放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同一病种的报销比例,进一步将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围绕& ldquo一张卡片给人民,一个屏幕给政府& rdquo加快省市县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县级医疗卫生信息资源,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放宽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服务的准入范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资源稀缺、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服务领域,与县级公立医院形成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促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医生多点执业实施细则,允许公立医院医生到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

省政府要求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省市有关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为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要建立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机制,把改革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月通报、季考核、年考核,考核结果与省级财政补贴挂钩,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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