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改方案出台。3月26日,所有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奖金。25日下午,《合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根据计划,从4月1日起。省级分散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定价权也将在4月1日前落实到位。
医院工资总额与服务质量挂钩。
该“方案”的出台取得了实际效果。据悉,从4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奖金。省级分散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定价权也将在4月1日前落实到位。
根据《规划》,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0%以下,其中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二级医院控制在35%左右,城市三级医院控制在45%左右。
市政府将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公立医院的岗位和人员规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督、法定代表人聘任等重大事项。同时,我市在公立医院建立了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员薪酬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按岗定薪、合同管理、同岗同待遇,形成了双向选择、流动合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激励有效、公平合理的灵活用人机制。
未来我市医院工资总额将与服务质量和数量挂钩,与医疗服务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挂钩,与控制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增长挂钩,与控制医院资产负债率挂钩。医院人均收入水平将在现有基础上大幅提升,2017年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将达到40%。
合理确定医院院长绩效工资水平。未来医院院长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由财务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安排。
基层首诊报销比例会提高。
根据《方案》,全市将建立分级诊疗激励约束机制,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快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力争到2017年基本形成分级诊疗体系。
今后优先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患者,提高报销比例。直接去二级以上医院就诊而没有一级首诊的非急诊患者将减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要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双向转诊,为双向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基本在县内解决,今年县内就诊率可提高到90%左右。
我市将成立以市区三级医院为龙头的医学会,与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城市医学会。该县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级医联体,在医联体内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通过选派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技术骨干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轮岗、远程诊疗等有效形式,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的优化整合、合理流动和下沉,引导患者在基层进行首诊和康复治疗。
公立医院的规模不再扩大。
本次改革,我市优先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争取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常住人口4张,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我市将逐步增加专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全科医生和公共卫生人员数量。到2020年,医院医疗保健比例达到1:1.25,市级医院床位护理比例不低于1:0.6。
进一步放开社会资本经营医疗服务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规划上,我市为社会资本预留了足够的空医疗场所,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力争到2020年社会办医床位数占全市25%以上。鼓励社会力量与公立医院联合举办新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整合。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市在现有总体规划水平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融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大病保险和大病保险,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衔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紧急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健康保险,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覆盖全民、功能各异、形式多样的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承办城乡居民医保事务,积极探索居民自主选择经办机构。参与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管理规则,以及对经办机构的激励约束措施。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我市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逐步增加政府投入,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农村五保户、社会散居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60岁以上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需要个人缴费,由政府补贴。
完善医保支付总额控制,推进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到2017年,公立医院50%以上的住院患者将按病种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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