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乐昌医改工作始终坚持“保基层、强基层、建机制”的总要求,着力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运行机制,推动医保、医药、医疗三者联动,持续推动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奖补政策。2014年12月1日起,全市4家县级公立医院(乐昌市人民医院、乐昌市中医院、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乐昌市妇幼保健院)全部取消药品奖金(中药材除外)。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奖金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在保证公立医院健康运行、医保基金负担得起、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涨跌停板”的原则,降低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验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的有效衔接。
第二,完善全民健康保险制度。2015年,乐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政府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7%和80%以上(分医院级别和支付档次)。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与患者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后需要个人支付的合规医疗费用之比达到50%以上。同时推出重特大疾病专项医保补贴,对贫困群体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后的个人医疗费用给予不低于80%的医保补贴。整合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费救助比例已达到70%以上。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构建重特大疾病安全网。
三是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目前乐昌有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乐昌市人民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乐昌市中医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乐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一级甲等妇幼专科医院(乐昌市妇幼保健院)。通过城乡对口帮扶机制和“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实施基层首诊,扩大家庭医生服务试点,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探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诊疗服务机构,以及结核病综合防治管理模式。
四是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改革人员分配制度,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和资金,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加强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和财政补贴总额挂钩。提高奖励绩效工资比例,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并重点奖励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临床一线和优秀医务人员。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卫生专业人才订单式培养计划,加强村卫生站信息化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站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收入。落实农村助产士、赤脚医生补贴政策。加快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以上,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进度监测,优化整合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程,重点抓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使用和动态管理。
五是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进药品招标采购方式。所有政府办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级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阳光采购药品和耗材,并进行网上公开交易。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基本药物引领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配备非基本药物,产品使用数量与采购金额的比例不超过40%。
第六,统筹推进其他改革。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乐昌市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完善基层中医服务体系。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住院医师培训任务,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落实医疗卫生道德建设“九大误区”。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支付、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第三方协调机制作用,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文稿经“韶关网”修改,原标题“2015年乐昌市继续从六个方面努力推进医改”,由乐昌市卫计委王献军转自乐昌市政府公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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