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山东省将实现居民医保制度“五统一”,其中山东省17市将率先统一医保筹资标准,建立常态化调整机制。确定个人缴费档次。如果暂时不满足条件,可以采用多种支付方式。缴费档次原则上不超过3个档次,打破城乡居民身份限制,允许居民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记者了解到,2012年11月,为有效解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业经营导致人员重复参与、财政重复补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一致等问题,我市率先实施城乡统筹、统一联网、规范运行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出台了《东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通过改善各种治疗指标,人民群众获得了更多的利益。
根据《暂行办法》,我市先后调整实施了多项医保政策,确保一体化工作顺利实施,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能力。一是提高了财政补贴标准。2013年实行“一制两级”征收。个人缴费一、二档分别在80元和12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由275元/人提高到320元/人。2014年,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50元,政府补助也提高到360元。二是提高了报销比例。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35%-45%提高到50%,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由75%提高,广饶县通过财政补助提高到90%。三是报销范围扩大。目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项目目录》,可报销药品范围也从1127种增加到2387种,医疗项目数量也大幅增加。
广饶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负责人王双双介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化整合,从制度上打破了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壁垒,实现了城乡医疗保险政策统筹和统一待遇,维护了社会公平。“从多部门管理到人社部门统一管理,报销流程、待遇标准、体检同时进行,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避免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高了工作效率。”
同时,整合后医疗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宏观住院报销比例从57.3%快速提升至62.9%。此前存在的重复招生、重复补贴等难题得到彻底解决。以广饶县为例,通过一体化网络系统筛选,筛选重复参保数据2.51万条,当年节约财政重复补贴投入80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