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医改:大刀阔斧砍痼疾 群众负担明显减轻

新华网福州7月7日电(记者沈如发)自2012年实施“医改”以来,福建省三明市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医疗体制等改革。三年来,改革成效显著,人民群众看病负担明显减轻。

据三明市卫计委主任鲍竹斌介绍,2014年,三明市三级医院出院患者平均医疗费用为6806.75元,而福建省为11826.23元,其中三明市药品费用仅为1647.00元,而全省平均药品费用为4586.72元。

在县级二级医院中,三明市出院患者平均医疗费用仅为3906.95元,而全省平均为4236.25元,其中三明市医疗费用仅为787.45元,而全省平均为1613.52元。

基层医疗机构中,三明市出院患者平均医疗费用为607.79元,而全省平均为1390.19元,其中三明市医疗费用为278.04元,全省平均为655.43元。

此外,三明市城乡居民在二级医院的平均医疗费用自付部分仅为1161元,城镇职工自付部分仅为1405元。

“原来的小病被消耗殆尽,一场大病拖垮了全家。我现在不怕去医院了。”在尤溪县医院,一位姓张的患者说,这是因为三明在医疗体制等方面进行的医疗改革。

据三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詹继福介绍,从2013年2月1日起,三明市全面取消药品(中药材、耗材)奖金,实行县级以上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打破了以药补药机制。

同时,开展药品限价采购改革。定点医疗机构所有药品均由市医药管理中心采购结算。医院药品支付以当月患者医保基金冲抵,多退少补。“医院只‘点菜’,不考虑‘买单’,完全切断了医院与药品(耗材)供应商之间的资本交换。”包斌说。

“现在‘灵丹妙药’太多了,必须重点监控。”詹继福说,为了挤掉人为抬高的药价,三明市对首批129个质量规格的中标药品(主要是辅助、营养、高返利药品)进行了监测,当月药品支出下降1673.03万元。

医生的过度治疗让人讨厌。三明严格控制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明确普通门诊处方限额,防止医生开“大处方”收取回扣;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控制大型检查要求三级医院大型医疗设备年检费用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5.5%以内,二级医院的年检费用控制在3.5%以内。

此外,为了控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三明市规定,当年各级公立医院的任何医务人员如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媒体曝光,院长将被扣除收入甚至撤职。医务人员收受贿赂(回扣)的,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吊销执业证书;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收受贿赂(回扣)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直至取消其定点资格。(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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