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公立医疗机构“先住院、后付费”改善医患关系

息烽县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后付费”,改善医患关系。

2014年11月27日发布| 来源:西丰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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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息烽县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后,于2014年8月1日起在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十乡镇卫生院)实施。先住院,后付款& rdquo服务模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安全、规范、有效的治疗,缓解群众& ldquo看病难& rdquo问题到目前为止,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都收到了& ldquo先住院,后付款& rdquo住院患者2000余人,得到群众认可,改善了医患关系。

一是制定一个好的计划。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及参加西峰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三不;患者(指无姓名、住所等身份证明,无责任的机构或人员,突发公共事件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应与医疗机构签订& ldquo绿色通道& rdquo协议单位派出的患者应由医疗机构认可的其他人员提供。先住院,后付款& rdquo服务。

其次,程序简化,易于操作。患者及家属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期间,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将本人或其监护人的医保卡或新农合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交医疗机构保管,无需支付住院押金。出院结算时,患者只需向医院支付医保和NCMS报销后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各医疗机构开具发票和费用总额清单,患者或其家属办理出院结算手续,自行支付费用。自付费用结算后,医疗机构应当返还代为保管的相关证明。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报销费用应当由医疗机构定期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结算。

第三,解决难题的灵活机制。对于需要长期住院或医疗费用较高(5000元以上)的患者,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患者或其家属约定医疗费用分期结算的具体办法。同时,基层医疗机构已全面实施& ldquo先住院,后付款& rdquo服务模式,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到乡(镇)医院就医,及时将危重患者、疑难杂症患者转诊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合理分流患者,形成& ldquo初级诊断和双向转诊。合理的医疗模式。医疗机构还严格执行自费药品、自费医疗项目患者(或家属)签字制度、住院费用& ldquo每日清单& rdquo系统等。,以促进该模式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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