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疗单位违规价格曝光:专场促销从未卖出原价2014-09-28 10:32:53来源:赵岩晚报。
中草药在临床上的定价取决于医生的心情。
昨日,石家庄市新华区物价局采取突击检查形式,对辖区医疗单位价格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从已检查的32家单位来看,除乐仁堂药房没有明显的价格违法行为外,其余31家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价格违法行为,占被检查单位的97%,令人震惊。
价格违规技巧1:
虚假推广,忽悠你,不讨论。
在友谊北街Xwei药房门口,有一张“八折庆中秋(特价除外)”的大海报。检查人员进店看到“枸杞特价1元/10g;绞股蓝特价2元/10g;2012年9月20日起施行的《河北省商业零售业价格行为管理条例》中,已经明确禁止“西洋参特价21元/10g”等声称“特价”但无法比较的价格标注方式。随后,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了几个促销品,发现标签为“好体面的芦荟祛斑胶囊,原价128元,现价50元”;无极增乳胶囊原价58元现价25元;瑶健神丸原价22.4元,现价17.5元,未在本交易场所按原价销售。虚构原价是最典型的价格欺诈形式之一。
在裕兴凯路西端的×寿堂药店和和平西路省立医院对面的×康星药店,电子显示屏上滚动着“会员日全场打八折(特价除外)”的标语。检查员没有看到商店里标有“特殊商品”字样的药品。当被问及哪些“特价商品”不参与会员日折扣,以及如何区分“特价商品”和常规价商品时,两家药店的销售人员均表示,只有“阿司匹林”等少数低价商品不作为“特价商品”参与会员日折扣,在价格标注形式上与其他商品相同。至于哪些“特价”不参与折扣,就看销售人员的记忆力了。这种随意确定“特价商品”、消费者能否在会员日享受折扣的做法,完全是靠销售人员的嘴,属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形式。
秋凌
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News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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