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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处置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人大代表检查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执行情况。
来源:-天津日报发布:2015年8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出席并讲话,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出席。市人大代表赴天津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详细了解医院的医患关系、患者接待和调解程序,了解基层医务人员对《条例》的知晓情况。随后,他们在医疗调解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卫生计生委、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条例》执行情况和医疗纠纷依法调解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基层医疗机构代表和医患双方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为医疗纠纷处置提供了法律保障。自今年1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处理医疗纠纷,为维护本市良好的医疗秩序,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NPC代表还就《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措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