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率先启动民营机构销售基本药物(2014-07-23 00:00:00)

(记者通讯员)近日,家住花园社区的朱阿姨发现,去最近的福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买药比较便宜。询问医生后,她意识到这家私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销售基本药物。朱阿姨很高兴,这样她就不用去两公里外的公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药了。记者从李沧区了解到,为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让居民就近购买国家基本药物,李沧区在全市三区率先推出民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试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7月1日,4家试点机构正式启动基本药物销售,预计药价将下降40%,周边8.8万居民将受益。据悉,李沧区销售基本药物的医疗机构有9家,基本实现了区域全覆盖。

四个试点机构销售基本药物。

据介绍,国家基本药物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费率销售。使用基本药物具有节约成本、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优点。“但就目前来看,全市公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仍然不足,覆盖面仍然不足。社区部分居民仍无法就近购买基本药物。”福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王建忠表示,由于购药渠道不同,虽然该中心过去销售基本药物,但购买价格较高,所以卖给居民的价格会更高。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不仅极大地发挥了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也让老百姓更容易买到便宜的药品。“虽然牺牲了一些利益,但我们也愿意作为私人机构参与。毕竟作为民办机构,不仅要盈利,还需要提供好的服务。我们正在做公共卫生服务,比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接种疫苗、妇幼保健,我们必须做好。”他说。

为减轻居民医疗费用负担,让居民就近购买国家基本药物,李沧区决定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7月以来,在全市3个区率先启动正式试点,民间组织的4家社区卫生机构销售基本药物。

药品至少要有260种。

据李沧区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主任邵显赞介绍,此次入选的4家试点民营卫生机构分别是九水路街道嘉家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虎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振华路街道四六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四家卫生服务中心很早之前就完成了公共卫生服务,服务能力比较强,覆盖的居民比较多,也希望惠及更多的居民。”邵显展说,对于这四家试点机构,他们也有严格的考核。根据规定,试点机构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采购药品。药品数量占山东省基本药物总量的50%以上,销售金额占本机构药品销售总额的30%以上。“未来至少要有260种药品,才能满足居民对常见病、多发病的用药需求。还规定了销售比例,以促进私人机构的医生为居民开基本药物。”

销售的基础药物占总药物的比例高是有回报的。

“如果试点机构销售的基本药物总量高,我们还是有“奖励”的。”邵显展表示,根据民办机构销售的基本药物金额占本机构当年药品销售总额的比例,政府“补贴”的比例也会有所不同。高于30%的可以按实际比例补贴30%~40%,低于30%的只能补贴25%。4家试点机构销售基本药物后,预计药品价格同比下降40%左右,将有效满足周边地区8.8万余居民的基本需求,减轻群众购药、用药负担。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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