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蔡振金。
海都新闻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支持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日前,我省出台《福建省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保联动十条措施》。
医生增加差别待遇,基层报销比例大。
《办法》建议,我省将进一步拉大基层医疗机构与高等级医院报销比例差距。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三级医院约75%,二级医院约80%,一级医院约90%。在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约为50%,二级医院约为65%,一级医院约为80%。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县外医院报销比例约为50%,县内医院约为8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超过90%。
支持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继续推进和完善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按人头一次性支付试点。进一步落实大病异地就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住院前门诊费用计入医保住院费用。
我省将完善慢性病门诊管理,将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政策,延长慢性病门诊处方时限。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门诊处方用药剂量可适当延长至2~4周,以减少就诊次数,方便慢性病患者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三类慢性病患者的门诊治疗费用,不纳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保门诊分定额”管理。
对于需要住院的非急诊手术和肿瘤放化疗患者,经明确诊断,符合住院指征的,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省内三甲以上二级医院住院费用结算,减少住院天数,提高医疗机构住院周转率。
零差率基层医疗机构的一般医疗费用只需支付1.5元。
《办法》明确,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所减少的收入,将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贴、医院分担等方式进行补偿。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经综合计算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零费率销售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原挂号费、检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费)、药事服务费合并为一般医疗费用,其他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个人支付1.5元除外。
根据《办法》,我省将全面实行医保支付总额控制。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地方和医疗机构要全面推行以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复合支付模式改革。
此外,我省将大力推进单病种付费结算。在开展总量控制付费的基础上,各统筹区将选择不少于20种病种进行单病种付费结算试点,将中医适宜优势病种纳入试点范围。
医生放宽医疗保险定点准入。
放宽定点医疗保险准入条件,取消承担国家医改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等经批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区域准入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定点医疗保险范围。对于包括经批准的民营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将取消审批时限和空之间距离的准入要求,符合要求的可纳入划定范围。私立医院实行与同级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政策。
此外,支持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保险。凡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均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
今年,内部医保将建立异地联网医疗结算费用周转金制度,从全国各地转入全省异地联网结算账户,用于异地联网医疗结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