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2014年医改安排 支持社会办医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镇村民正在接受免费体检。个人资料图片

6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2014年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对2014年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

公立医院改革。

2014年,我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面启动实施综合改革,同时加强对84个国家级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督导评估,推动南充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严格控制特大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鼓励院外基层单位延伸发展,通过托管、联办等方式支持社会医疗服务发展。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县级公立医院计划投资政策和取消药品奖金后的补偿政策。研究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战略规划,落实中医药倾斜投资政策。

研究制定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意见,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合同服务等机制。,加快形成首诊、分级诊疗和基层双向转诊的医疗秩序。通过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基层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合理确定各级医疗机构的免赔额线和报销比例。继续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模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社区(村)医生与居民签约服务试点地区签约率超过20%。

社会医疗。

扩大社会医疗服务空室,实行“无禁入”。研究制定土地、投融资、财税等扶持政策。,利用社会资本设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投资医疗资源稀缺、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服务领域。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推动实施医生多点执业,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全民医疗保险

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个人缴费适当提高。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占比分别达到73%和75%,严格控制自费和昂贵药品、医用耗材的使用,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占比的差距。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在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医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

基本药物系统

政府经营的初级保健机构和村诊所都配备了基本药物。继续扩大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提高二级、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完成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基本药物配送和集采管理,严格执行市场清退制度,保障基层药品需求。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制度,重点保障传染病防治药品和应急药品基本药物供应。

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主体地位。全面落实用工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加快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全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率分别达到90%、85%、85%以上。

全省招收500名全国农村订单式免费医学生。继续实施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工程。约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村卫生室承担,经考核合格后拨付相应服务经费,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并实行普通医疗收费政策。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同时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民健康素养方面的积极作用。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聚焦农村流动人口、留守儿童和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610万人和240万人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65%以上。0-3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30%。

(记者廖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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