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立医院改革“第一枪”。
10月31日上午,南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首日,57家省、市、军医院开始统一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记者来到多家医院,与前往医院的患者一起感受药品价格调整带来的变化。新的和旧的医院系统交替,并且完成了。
昨天是周六,南京各大医院还开了半天诊。早上7点前,江苏省中医院门诊大厅十几个挂号窗口前排起了长队。100多名志愿者和医院领导现场接受了患者咨询。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妇幼保健院等大厅有很多展板。,医疗项目调价的项目类别一目了然。
由于本次涉及的药品医疗服务和大型仪器检查调价项目超过5000种,且患者分为省级医保、南京市医保、公立医疗、自费等性质,医院内的新系统要与医保部门对接,操作人员有熟悉的流程,所以每个挂号窗口的积压量都比平时略多。据省中医院党委副书记薛明星介绍,30日晚,医院领导、科室主任、护士长等200余人全部进驻医院,连夜反复演练新计费系统,确保万无一失。
上午,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永红也在第一天到江苏省医院看手术,还对昨晚熬夜做各种准备的医院工作人员说“辛苦了”。
昨天上午,江苏省中医院接诊了1.2万多名患者。“门诊人数比平时略有增加。很多慢性病患者今天来医院配药可以省点钱,所以前几天不会开药。”门诊部主任徐璐璐说,医院新旧计费系统更换顺利,大部分患者平静地接受了变化。
“报名费”改成“考试费”就涨了。
这次药品和医疗服务的价格调整,让患者感受最直接、最大的变化就是门诊挂号费发生了变化:之前的挂号费和急诊挂号费都已经包含在检查费中,价格上涨了。比如,江苏省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普通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检查费用分别为:12元、22元、35元(而过去挂号费分别为4.5元、7.5元、10元);但区等二级医院相应级别的门诊检查费用分别调整为10元、15元、25元。
“挂号费比过去贵了,但还可以接受。毕竟现在物价在涨,简单理发10块钱。”昨天,因高血压来到南京鼓楼医院治疗的丁先生说。而且,大部分检查费用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支付。
“以前肌肉注射是1元6分钱,其中1元是空注射的费用,我们的技术操作费用只有6分钱;现在是5元,技术操作费用是3元3分钱。”江苏省医院急诊科护士长说,“有点价值,挺开心的”。
鼓楼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前南京的医疗服务价格是2005年制定的,注射、护理、诊疗等综合医疗服务价格明显偏低,无法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部分服务项目甚至出现亏本打折。然而,近10年来,医院的成本和支出不断增加,价格体系已经到了需要调整的地步。
而大规模的药品检查,落下了帷幕。
江苏省医院急诊室医生告诉记者,30日晚11点,一名急性胃肠炎的学生来到急诊室,主刀医生开了一张处方,需要480多元用于消炎、保护胃黏膜和补液。护士建议他再等半个小时。刚过0点,学生拿了处方,开了药。480元的价格一眨眼就变成了360元。
据介绍,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药品价格、部分检测检验项目下调,使大多数患者受益,尤其是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
耿先生是糖尿病患者,需要常年服药。昨天医生给他开了卡波平、葛华芝、唐林三种药一个疗程,单价分别为43.4元、32.4元、37.9元,几盒药总价498.3元。他告诉记者:这几箱药在调价前都是570多元,因为医院涨价了,现在他们已经省了70多元。他一年能存900元左右。
大规模的检查如CT、MRI等也为患者节省了不少钱。比如以前胸部高清CT的价格是640元,现在是384元;头部CT以前是276元,现在是240元。63岁的腰间盘疾病患者杨先生上个月在省中医院做核磁共振花了540元,但昨天回来检查时费用降到了470元。
“以药补药”有所改变。
零差率药品销售后,医院损失很大。南京鼓楼医院院长韩光书告诉记者,2014年医院药品销售收入近15亿元。如果按照零差率进行药品销售,每年的药品收入不到1.8亿元。省中医院放射科主任潘说,CT、MRI降价后,估计一年少收入2000万元。
但由于此次价格调整,明显低于之前的病理检查和手术价格将会上调。比如心脏搭桥手术,原来手术费用2500元左右,现在4000元左右,不包括涨价后的耗材和护理费用。
“医疗服务价格有涨有跌,但因人而异,患者整体负担不会增加。”据南京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药价综合改革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涉及5000多种调整项目。根据测算,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差额,可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医院药品加成差额的77%左右,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等方式解决。
江苏省医院院长王红告诉记者:“江苏是试点,省里很重视。第一次价格改革只是公立医院改革发出的‘第一枪’。医改不仅实施了药品零差价、降低相关检查费用等惠民措施,还增加了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手术费用,改变了过去不合理的收费结构和医保部门对医院的支付方式。一般来说,对患者的影响不大,改革的成本将由政府、医保部门和医院共同承担。”
本报记者沈正钟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