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海西州全面推进综合医疗改革,积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取得良好成效。
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完善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加强临床药学管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狠抓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15家公立医院全部执行国家指导价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州医学会章程,以州医院为龙头,与都兰县、乌兰县、天峻县、德令哈市公立医院成立东部区域医学会;以格尔木市医院为龙头,与柴旦、冷湖、茫崖公立医院建立西部区域医疗联合体;在都兰县、乌兰县、大柴旦开展了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工作。医体医院之间开展技术合作和患者双向转诊,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减轻群众药品负担8055.99万元。实行“先住院、后结算”的服务模式,采用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初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面落实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将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纳入全额预算机构管理。
完善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就医“一卡通”,实现七保统一;城乡居民参与率达到99%,城镇职工参与率达到100%。慢性病门诊补偿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设立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方式报销;简化医疗救助程序,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一站式”服务模式。实施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制和单病种付费改革;以德令哈市为试点,开展医保按病种付费改革,实现阑尾炎等5种单病种按病种付费。开展商业保险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成立专家审核小组,采取季度风险排查等审核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医保资金安全。分析成本结构等指标,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明确一级、县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对高血压等9种疾病实行双向转诊;探索德令哈地区各级公立医院检验项目整合,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比例分别调整为90%、80%、70%,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元、600元、1500元。
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专家库,全面推行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集中采购,线上阳光采购高值耗材。定期检查评估全州药品采购配送情况,州级为97.5%,县级为95%,入库率为90.7%。全面整治非公立医疗机构滥用抗生素行为,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行为。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水平。泉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原来的40元提高到45元,服务项目由14类增加到15类,癌症患者自增管理项目持续开展。以户为单位,乡村医生(社区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采取省、州、县补贴的方式解决村医待遇。每个村医每月补贴850元,年补贴标准达到2.2万元。15家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帮扶29家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广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