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医疗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有5个试点县(市)取消了以药补医,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落实了大部分补偿资金,同时尝试了管理体制、人员编制、补偿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在提高全民医保水平方面,全市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8.6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9.5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到24类。对不享受免费医疗的城乡居民、五保户和优抚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将困难家庭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纳入救助范围。此外,优质资源下沉、医联体试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级诊疗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会议对全市下一步医改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其中,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到11月1日,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40%、财政补偿的55%、医院负担的5%进行补偿。同时,县级公立医院要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前期工作,11月开始执行新价格。价格调整后,要按规定纳入新农合医疗保险和报销范围,以免增加群众负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仅在保障投入方面,市政府每年将投入800多万元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同时支持县级1700多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级诊疗由试点运行扩大到全面实施,坚持基层一级诊断、双向转诊、快慢治疗、按病种管理、差别支付的原则。县级医疗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的免赔额线和报销比例进一步放开。完善县外转诊制度,原则上对除急诊科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疗不予报销;如果当地政府有能力救治患者,但患者自行要求外出治疗,则只将最高费用纳入补偿范围,并按照被救治医院相应的补偿比例进一步降低20%。
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多项措施将为全市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年内省内异地住院费用基本直接结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特大疾病覆盖面扩大到24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特大疾病补偿比例应达到70%。取消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免赔额线,提高封顶线,将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费医疗费用住院救助比例提高至70%以上。建立市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在当地发生紧急伤害、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实施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