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10月1日起施行

不可信企业的经营活动将受到限制-

《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条例将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和行业禁入制度,将大大增加企业违法失信成本,从而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后监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将定期曝光-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税收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两个条例是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建立税收诚信激励机制和税收违法失信约束惩戒机制,对严重税收违法行为采取惩戒失信措施,同时对诚信纳税人实现守信激励,维护社会公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将实现全监管覆盖-

修订后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这五项规定涵盖了医疗器械领域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突出企业责任,加强对科研、生产、经营的监管,是对今年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全面细化。

新华社记者白洋(据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原标题:一批法律法规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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