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院组报道】该中年女子因疑似接受DR医美集团“细胞因子诱导的杀伤细胞”治疗,于2012年10月死亡。该组织创始人周、女医生麦云玲和一名实验室技术员早些时候被控过失杀人罪,该案件于昨天在东部裁判法院重审。暂时不需要每个人答辩,案件推迟到4月17日,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移交高等法院。
被告获保释,不准离开香港。
被告人周(60岁)、麦云岭(33岁)及(30岁)获准分别以5万元及2万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得离港。根据指控书的内容,女死者陈(46岁)接受的/AI治疗是根据仍在实验过程中的癌症治疗进行的,包括抽取她的血液,在实验室进行处理,然后将血液制品重新输入她的体内。
公诉机关指出,第二被告是为陈治疗的注册医生,第三被告是在集团研究中心制作涉案血液制品的技术人员。三名被告人都对陈的警告负有责任,但他们严重忽视并于2012年10月10日非法杀害了她。第三被告不具备生产涉案血液制品的资质,三被告均未能确保血液制品通过病毒和细菌检测,避免污染,第一、二被告也未详细说明陈面临的治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