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暴力侵害医生行为“零容忍”。
羊城晚报记者黄、通讯员岳伟新报道6月24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广东保监局联合召开广东省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会议。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4年全省共发生医疗纠纷1.68万起,较2013年的2.1万起下降19.97%。据介绍,全省各地集中力量依法治理,严厉打击涉医犯罪和“医闹”,构建“三调一保”长效机制,医疗纠纷防治成效显著。201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比2013年增加2000万个。同期全省医疗纠纷1.68万件,比2013年(2.1万件)下降19.97%,高于全国纠纷下降率(全国下降18%)。2014年5月以来,广东未发生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的恶性“医闹”事件。全省18个地级市、122个县、134个镇/街道(医院)分别成立了市、县、镇/街道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近五年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达89.09%。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192家二级以上医院设立了警务室。
会议强调,要用法治方式解决医患矛盾,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二级以上医院一般要设立警务室或治安室,加强警医联动机制,保持打击涉医犯罪的高压态势,对暴力侵害医生等涉医犯罪“零容忍”;医疗机构应当完善医院投诉管理制度,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安排专门人员处理1万元以下的医疗投诉和小额纠纷。做好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融合和有效衔接。人民调解机制力争实现全县全覆盖,努力提高调解满意度;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覆盖所有三级医院和90%以上的二级医院,探索基层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有效形式。抓好医疗纠纷源头防控,有效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患者和医务人员满意度。
此外,会议对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和治疗作出了安排。目前,全省重性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登记、管理和应急救治工作得到有效开展。编辑:艾薇。
(原标题:2014年广东省医疗纠纷1.68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