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火疗致伤 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差错

原标题:这是免费的“火治疗”,但谁知道“被烧伤”?

【核心提示】“这是治愈还是疾病?”7月24日,家住八中家庭医院的张先生致电临汾晚报热线,称7月12日在某医院享受免费消防待遇。据院长介绍,火疗可以缓解他的头痛症状,但在火疗过程中酒精洒在了他的脸上和肩膀上,使张先生的病情没有得到缓解,造成了多处烧伤。另外,他有一年的糖尿病史,现在张先生右眼复视,左眼接近失明。

“这是治愈还是疾病?”7月24日,家住八中家庭医院的张先生致电临汾晚报热线,称7月12日在某医院享受免费消防待遇。据院长介绍,火疗可以缓解他的头痛症状,但在火疗过程中酒精洒在了他的脸上和肩膀上,使张先生的病情没有得到缓解,造成了多处烧伤。另外,他有一年的糖尿病史,现在张先生右眼复视,左眼接近失明。

恐惧挥之不去的火灾处理过程。

接到热线后,记者立即前往张先生家中,张先生躺在沙发上,妻子正在给他打眼药水。事发十几天过去了,张先生脸上的很多伤口还没有愈合,右眉几乎完全没有,左肩有明显的烧伤。说起那天的火灾处理过程,他和妻子大喊“太可怕了”。

7月12日上午10点,张先生夫妇到屯里镇贾村上班。路过上述医院时,他问院长:我有三高慢性病,这两天还有些头疼。不知道是不是脑梗塞引起的。院长一听,立即推荐他免费体验火疗,说可以治疗各种慢性病。当时院长根本没有给他检查,也没有告诉他火疗要注意什么,就叫来了郭大夫,带着张先生夫妇去了火疗室。

“消防室其实是医院三楼一间破旧的暗室。进屋后,郭医生从盆里掏出一条脏毛巾,放在我头上。然后我把一个装满酒精的饮料瓶倒在头上,酒精在我头上像雨一样往下流。见状,郭大夫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我还没反应过来,对方就拿起打火机点燃了酒精。我立刻感到头上有一团熊熊烈火。”张先生说,他以最快的速度将点燃的毛巾扔到地上,由于酒精滴在眼睛和肩膀上,这些部位都有不同程度的烧伤。

治疗过程的曲折。

张先生的妻子说,事发时丈夫已经不省人事,但郭医生和医院没有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当丈夫恢复意识时,他发现他的眼睛模糊了,他的眼睛模糊了。经再三要求,医院随他去了杜尧眼科医院,医院支付了当天的医药费。

说话间,张先生拿出了诊断手册,上面写着诊断结果是“外眼热烧伤”。

“吃完药,我那天就回家了。深夜,因为剧烈的疼痛,我无法入睡。凌晨3点,我们再次联系医院,对方立即带我去他们医院输液、用药。”张先生说,7月13日至7月16日,他在医院接受治疗,但态度不友好。16日,他被迫离开医院。

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患处逐渐好转,但双眼视力与事发前有较大差距。张先生提出需要医院提供1万元在北京就医,但医院拒绝了他的要求。

医院称之为“医疗失误”。

听完张先生的讲述,记者前往尧都区屯里镇贾村,见到了上述医院的王院长和张先生描述的“暗室”。

进入三楼这个消防处理室,狭窄的空房间里挤了四张床。床上铺着一次性治疗巾,但仔细观察,治疗巾有不同程度的污渍。在每张床的边缘,都有一条干燥的紫色毛巾,上面有明显的污渍。在房间角落的小柜子上,有两个装满黑色液体的饮料瓶。当你闻到它的时候,酒精的味道就会扑面而来。

当被问及王校长的饮料瓶平日是否消毒时,王校长给出了如下解释:中医没有说消毒,但酒精本身有消毒作用。中药液放在一个饮料瓶里,酒精放在另一个饮料瓶里。两个瓶子都会被清洗。同时,介绍了张先生接受的火疗。先将中药敷在局部,再用专门的毛巾覆盖进行火疗,然后在毛巾上喷上酒精。酒精点燃后,热气会促使药物进入皮肤,从而达到活血化瘀的治疗效果。”说,火疗时其他部位通常用毛巾覆盖,但郭医生没有这样做,这确实属于他在治疗中的失误。

“消防处理本身存在一定风险,容易出现问题。在这次火灾处理中,我们遵循了正常的程序。我认为这不是医疗事故,而是医疗失误。”王闯说,事发后,他积极配合,多次走访。至于张先生提出的1万元医疗费,他不能接受。(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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