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彭水:医疗纠纷有“裁判”可找 四年调解71起

重庆彭水:四年内可寻求调解的“裁判”有71位。

2015/10/28 8:25:00来源:重庆新闻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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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中新重庆网10月26日讯(蒋庆林)“有争执就寻求正义,正义会帮你解开心中的疙瘩”。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近年来,重庆市彭水县司法局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过去,发生医患纠纷后,病人往往不知道从哪里想办法解决问题。只有在三天两头跑到县委、县政府的时候,稍微理智一点才会去咨询律师。”医疗委员会负责人说。2012年以来,彭水县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公安局、卫生局、司法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三方免费调解机构——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2002年9月,冉某在彭水某医院剖腹产。手术后,医生在做伤口缝合时将医用缝合针留在盆腔内,造成冉某长期背痛、下腹痛,但经过各种治疗后没有好转。2014年7月14日,冉前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CR片检查,发现其骨盆有一弧形高密度影,遂行手术切除。康复后,冉某认为彭水某医院的过错给他带来了12年的痛苦,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冉某要求医院赔偿手术缝合针剩余期间损失的时间、住院费用及各项费用共计188780元。2014年10月,医委会对此事进行调解。因为彭水某医院多次搬迁整顿,12年前没有冉的病历。为了妥善解决纠纷,医委会多次协助冉某,最终帮助冉某找到孩子的出生证明并进入司法程序。但由于双方争议金额较大,未能达成一致,后医委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进一步调解,最终成功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彭水某医院赔偿冉总费用6万元。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发现事实,区分责任,并提出解决争议的方案。李是街道芦渡湖村的一名患者,他因腰部摔倒在医院接受治疗。患者术中出血较多,术后昏迷。患者家属认为某医院存在过错,引发医疗纠纷。患者索赔80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支出100多万元。医委会接到此纠纷后,组织医学专家对医疗事件进行专业鉴定,并组织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医患双方的利弊。最后,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了纠纷解决方案,促进了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使这起医患纠纷顺利进入法律程序。

据了解,为及时化解民事矛盾纠纷,彭水司法局积极畅通渠道,第一时间发现并获得矛盾苗头。四年来共调解重大医患纠纷71起,患者索赔金额2184.19万元,约定赔偿金额469.68万元,调解成功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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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绿燕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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