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疗纠纷可交“第三方”调解

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时,医疗纠纷可以提交“第三方”调解。

12月10日,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举行,沈阳市医疗责任保险统一保险项目同时启动。

旧的“调解”缺乏中立性。

记者了解到,近期医疗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据统计,沈阳市每年有2000多起医疗纠纷,由于现有的处理协调机制,个别纠纷难以处理。目前,医疗纠纷主要通过医患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诉讼解决。

沈阳市肛肠医院医政科副科长陈德宇表示,“在与患者沟通的过程中,患者为自己争取利益,医院也保护医院的利益,每次沟通到一定程度都会有障碍。如果分歧无法解决,此事将被搁置。医疗纠纷很难解决。归根结底,最大的问题是缺乏一个权威、中立的平台。”

新的“调解”应运而生。

在这种情况下,沈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运而生。沈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林杰介绍,市医委是完全独立于政府所有相关部门的社会组织,有12名专职工作人员,由具有医疗管理经验的退休医学专家和律师组成。

此外,市卫计委要求沈阳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2015年2月底前加入医疗责任保险行列,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据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医疗纠纷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为切实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患双方的安全和利益,维护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实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并行制度,是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

(记者樊华)

相关文章
    最新资讯
    热门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