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疗机构疫情在沉默中爆发:国内首例医生起诉患者。
沉默中爆发:中国首例医生起诉患者来源:杨光。com,2015年11月26日17: 02。
早在2002年,中国就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纠纷的解决有法可依。所以,其实我们很高兴看到患者通过依法起诉医院或医生来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法。在湖北武汉,一名医生发起了中国首例医生起诉患者家属名誉侵权的案件。2011年2月,武汉市民金女士的母亲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因病抢救无效死亡。昨晚,记者也联系到了这位金女士,她说母亲只是因为偶尔头晕才入院,所以无法接受母亲在医院去世的事实。
金女士说,莫名其妙,一个下午人就不见了,一群医生围在一起打假,瞎说。她觉得自己的病历有很多问题,没有一下子说清楚。
于是,金女士开始到处上访。她主要诉求是神经内科值班医生、副主任医师梅斌存在病历造假,诊疗水平差,达不到执业医师水平。2013年,金女士致函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举报梅彬学历造假,无执业资格。
金女士认为,拿到医生资格证一定要考试,通过了才能拿证。但是他们查的时候找不到证明,也找不到他当时作为执业医师申请的材料。她认为对方目前在庇护梅彬,说她弄丢了。
当然,梅彬作为一名副高级职称的医生,医院业务骨干,肯定能出示《医师资格证》。但金女士坚持没有看到梅彬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准考证,所以证明是假的。此外,她还致信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举报梅彬在中南医院工作违法,因为梅彬是同济医院的医生。对于这一系列的指责,梅彬似乎无可奈何:“她当时就想在病历上找瑕疵。事实上,她不认识我。然后她在网上搜了这个名字,刚好在同济医院普外科找到一个叫梅彬的名字。她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缺陷。她觉得我应该在同济医院工作,不应该在这里工作,于是开始反复纠缠这件事。”
金女士坚信,两家医院的两位医生梅斌是同一个人。因为她没有分别看到梅彬的两次医疗资格考试的考试材料。
金女士认为,自己的身份必须有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证明,证明自己已经通过考试。但是,没有准考证等信息。
经认真调查,湖北省卫生厅确认有两位医生,梅斌,科室和专业不同,不可能是同一个人。但金女士认为卫生部门是在收容医生,于是起诉了湖北省政府法制办。法制办再次进行详细调查,认定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的结论真实合法,维持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的答复。之后,梅彬发现网上有很多帖子说他“医德败坏”、“医术不精”,医院里也出现了类似内容的传单。
梅斌说,金女士开始在网上制造舆论和发帖,并在医院散发传单。而且她的标题是“梅彬在中南医院医德败坏”“梅彬在中南医院医术低下”,用了很多露骨的话。这次事件的影响非常恶劣。她定期在医院的每个病房、科室发传单,写上自己的QQ号和名字,然后写上自己的银行账号,让不知道真相的人给她捐款。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务部曾发表声明称,金女士散发传单和网络谣言诋毁梅彬的名誉,严重干扰了医院的医疗秩序,对医生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医院保留起诉的权利。但在此之前,梅彬博士本人先行使了这一权利。
梅彬说,这件事对他的身心影响很大,不能正常工作。后来他极度抑郁,晚上睡不着,从13年底开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我们的尊严。
在起诉书中,梅彬要求金女士立即停止一切侵害其名誉的行为,以公告形式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近日,该案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因此,金女士没有出庭。昨晚,金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也不知道开庭。
对此,武汉市医师协会秘书长雷明红认为,行医40年后,他第一次听说医生诉诸法律保护。鼓励患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欢迎医生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这将促进医患之间的良性互动。
雷敏红表示,医患双方都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理性化解医患纠纷,才能促进医生更好地执业,患者得到更好的治疗,医患关系进入良性循环。(Bioon.com生物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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