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交通事故的医药费谁来承担?
律师:黑车司机、保险公司、事故司机都可以列为被告。
一行6人乘坐一辆黑色面包车从贵阳开往织金,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根据交警部门的鉴定,这起事故的责任不在于黑车司机黄,而在于肇事司机。伤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谁来承担?
今年10月18日,常女士在金阳汽车站花了40元钱,乘坐一辆黑色面包车回到织金。
当日下午4时30分许,车辆在S307线清镇段行驶至46KM+900米时,迎面驶来的轿车驾驶员陈某正在忙碌,导致两车发生碰撞。面包车上有5人不同程度受伤,包括一名64岁的男子和一名13岁的儿童。
张太太也是伤者之一。她腿部骨折,已在清镇市中医院住院一个多月。截至目前,面包车司机只预付了2000元。之后,司机和面包司机黄再也没有出现,只是在电话里说他们会负责。
剩下的医药费是常老太的几个孩子拼凑出来的,他们已经花了一万多元。他们无力支付下一步的治疗费用,也不知道是向黑车司机黄还是肇事司机索赔。
黑车司机、事故司机、保险公司都可以列为被告。
贵州龚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振华。
黑车司机黄属于非法营运,相关部门对其非法营运的行政处罚应先放一边。乘客乘坐黑车时具有乘坐事实,与黑车司机形成了客观的契约关系。黑车司机黄有义务和责任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因此,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造成事故的司机陈某是事故的责任主体。由于陈某和黄的车辆都有很强的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常老太想起诉,黑车司机陈某和保险公司可以作为共同被告。此外,残疾等级鉴定费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也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