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为促进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在平等开放环境下有序竞争,吉林省物价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聘请药品价格社会责任监督员(第一批)实施强制监督。
据介绍,招聘要求是6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医疗社会义务监督员采用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考试合格后正式录用,发给工作证,周期三年。
价格社会义务监督员是自愿的,不享受国家工资、补贴等各种经济利益(包括医疗)。省物价局将开展年度考核或专项工作考核,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
那么主管应该怎么做呢?
1.各值班监督员应定期收集和记录市场药品价格信息。
2.药品价格信息如有异常,要第一时间做好记录,并向省药品价格查询服务信息管理中心或吉林省药品价格信息网报告情况。
3.如发现违法行为,可通过短信、互联网、信函、电话等方式直接向吉林省医疗价格咨询服务信息管理中心举报。
本次招聘的药品价格义务监督员,各地区有意报名者,请于2014年10月31日前到本人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