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男子缴社保15年未续费 住院不能报销医药费

【/h/】近日,在山东烟台莱山从事自由职业的46岁黄先生在烟台山医院出院时,医院告知其因未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无法报销,这让已缴纳社保15年的黄先生无法理解。

黄先生认为,他的社保缴费已经交了15年了,即使现在不再交,也应该住院报销。在这种情况下,记者咨询了黄先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烟台莱山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是职工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不能作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依据。黄先生现在还没有到退休年龄,2012年缴纳社保15年后,没有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根据《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其住院不能报销。烟台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想中断医保待遇,即使社保缴纳满15年,尚未退休的人员也需要按时缴纳医保才能享受住院报销。此外,男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不满25年,女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不满20年的,职工必须按退休时工资的9%比例一次性缴纳男性25年、女性2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相关链接:《烟台市市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新参保职工(含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人员)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一年(不含缴费年限),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50%计收;不足六个月的,不予支付。退休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性不满25年,女性不满20年的,按照本人退休时工资的9%比例,一次性补缴男性25年、女性2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按规定缴费的,不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中断合同的员工可在当地社保大厅办理档案保管手续,由员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如果不想缴纳职工保险,也可以在每年9月至12月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人民办事处参加下一年度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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