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9月30日,莱芜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莱芜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大力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培育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环境,推进信用建设常态化,努力创造& ldquo受益,惩戒不诚实,诚实和自律& rdquo行业氛围,全面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一是加快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组织市、区、镇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权限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实现& ldquo一户一档。。档案包括企业资质信息、年检信息、处罚信息和表彰公益信息。监管部门将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各类企业信用档案,确保记录的信用信息规范、准确、完整、及时。
二是推进食品药品企业分级监管。根据生产经营者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事实,将其信用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严重失信、失信、守信、示范守信四个等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吊销许可文件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等四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等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拒绝阻碍行政监管、未依法停止生产销售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故意掺假、非法添加等八种情形,将被确定为失信等级。生产经营者连续2年被评为守信用,在同行业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第三年可评为守信用进行示范。
第三是建立食品和药物安全& ldquo红黑榜& rdquo系统。建立企业信用承诺、自查自纠、警示约谈、重大事件报告等监测制度,对各类生产经营者实行分类管理。对不可信企业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警示约谈,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将被纳入& ldquo黑名单& rdquo管理,实行重点监管,定期通过公共媒体公布其违法违规情况。对吊销许可证的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实施5-10年的行业禁入,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同时,支持和鼓励守信企业的发展,并发布& ldquo红名单& rdquo,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减少日常监督检查和后续检查;积极开展诚信服务工作,优先办理守信企业行政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推荐其参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业组织重点项目的申报、招标、贷款融资,享受政府补贴和评审奖励等。,并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
(责任编辑: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