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廉价停产药有望重回市场

实施十多年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将成为历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决定从6月1日起取消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药品的实际交易价格主要是由市场竞争形成的。理顺药品价格,能否打破“以药养医”的局面,减轻患者的成本负担?

药品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廉价停用药品有望重返市场。

“有100家制药厂生产化学成分相同的药物。放开药品最高限价。对于这些同质化的药品,由于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不仅涨价不容易,还可能主动降价。”香港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庄一强说。

同时,他还指出,原本因价格低、利润低而被叫停的破伤风针等药品价格可能会上涨,但这并不是坏事。因为在厂商获得热情后,一些已经退市的孤儿药会重新回到市场。

整体而言,很多专家认为,当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制仍然存在时,药品价格不会有实质性变化。

目前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由当地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最终招标价格为医院采购药品最高限价。在此基础上,医院只能加价15%,不能超过国家发改委规定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因此,投标价格成为影响药品价格的决定性因素。

在《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发布当天,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由于招标采购机制的限制,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将保持基本稳定。

充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价虚高”问题有望缓解。

这个政策对药价影响不大,那么能不能摆脱用药养医?

“发挥医保收费控制作用,是此次改革的重要意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表示,“支付制度的改革,即医保在价格制定中的监管作用,将成为消除以药治病弊端的突破口。”

目前业内普遍认为,以药养药的直接原因是价格管制导致药价扭曲。由于医疗服务价格低廉,医院仅靠医疗服务费无法维持运营,不得不以药品销售的高收入来弥补。

“医疗保险用于支付药品和医疗服务的费用。未来医保部门如果参与药品定价,将方便对两者价格结构进行合理调整,从而促进医疗服务技术价格提升,同时降低医院医疗收入占比,达到一个权衡的效果。”蔡江南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直言:“除了公众15%的药品奖金外,约30%的医院药品收入以隐性返利和回扣的形式存在。要真正做到以医废医,还必须消除30%的黑箱利益。”

庄一强认为,药品价格放开后,同质化药品的价格将在市场竞争中走低,企业利润下降,药品回扣空减少,药价虚高问题有望缓解。开药时,医生不再选择谁给的回扣多,而是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开药。

要打破人事制度等综合改革。

朱恒鹏认为,政府取消大部分药品定价是药品走向市场定价的第一步,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他补充说,如果我们想彻底摆脱用药物支持医疗的弊端,使药物走向正常的市场定价,就需要触及医疗体系的核心问题。

“以医治医的根源在于公立医院的垄断地位和医生作为单位人的身份。”根据朱恒鹏的分析,“在医疗服务供给主要由事业单位提供、医生由国有企业编制的情况下,不可能规范、透明地拉开医生与公务员、教师等国有单位其他类型从业人员的收入差距,也不可能使医疗服务价格反映医术水平的差异,更不可能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市场本身会根据医生水平来定价。这个时候,市场会以隐性方式为医生服务支付市场化价格,比如红包、回扣、黄牛。”

蔡江南持类似观点。他认为,如果医生被束缚在体制内,不能自由行动,就无法得到市场决定的医疗服务价格,而这个价格才能真正体现自己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过度检查和开大处方来增加报酬的行为很难杜绝。

庄一强指出,药品到达老百姓手中后,其价格将由国家发改委设定的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统一招标价格、医保报销价格三个行政“杠杆”进行调节。“现在是第一道防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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