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到今年年底,医保支付改革将覆盖石狮县所有公立医院。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医保支付方式改为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

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奖金。

《通知》要求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材除外),实行零差销售。全面落实补偿政策,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营成本等方式完善补偿机制。

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降低药品、耗材、大型检查治疗设备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价格。

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体系。鼓励各县(市)、区研究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额核定办法,合理拉大医务人员收入差距,重点关注一线门诊、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人员,实现多劳多得。严禁为医务人员设定创收目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工资与药品、耗材、体检等业务收入挂钩。

支付改革覆盖所有公立医院。

通知明确表示,今年省会将提高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

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提高到110元,人均不低于120元。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50%,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在政策范围内约为75%。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将救助范围从低收入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补贴他们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5年底,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自费住院救助比例不得低于70%。

深化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在控制医保基金总额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付费方式改革。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全县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

鼓励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发展。

《通知》要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实行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鼓励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发展。

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对未及时配送药品、影响临床使用、拒不提供边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办者将被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组织定点生产药品使用,进一步完善药品供不应求保障和预警机制。加快制定保障儿童用药的配套政策,探索一些罕见病的用药保障措施。

对社会养老院有政策支持。

《通知》明确,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发展。加快起草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准入。

鼓励社会资本积极组织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继续医疗机构,在设立敬老院、设立老年医疗机构、设立医疗机构老年科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构建老、医、养、安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

加强对社会医疗在土地、投融资、价格、财税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切实保障社会医疗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审、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项目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80%的医疗机构实现了电子病历共享。

通知提出,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基于电子病历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联网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互联和信息共享。

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全市80%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基于电子病历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互联和数据共享。

同时,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ldquo国医堂& rdquo中医药服务占30%。县级中医医院要充分发挥区域龙头优势,以托管、托管、技术合作等形式,帮助技术力量薄弱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工作。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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