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60;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谭、)国家标准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9日联合发布了《中药方剂编码规则与编码》、《中药编码规则与编码》和《中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三项中药国家标准。上述三项标准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中药处方编码规则与编码》规定了中药处方的分类和编码结构,对1089张中药处方进行了分类编码,适用于临床用药、科研教学、中药处方统计和监督管理,以及中药处方、中药处方、电子处方、电子病历、中医病案的信息处理、信息交换和互联互通。
《中药编码规则与编码》由中药编码规则和编码组成,其中编码规则为通用标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编码为专业标准。利用阿拉伯数字,分别对1219种中药材、1603种中药饮片、1364种中药配方颗粒、1337种超细中药饮片和1337种超细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分类编码。
《供应链管理中的中药编码与表示》规定了中药产品的贸易项目、产地、单位、等级、生产日期、批号、序列号、数量等产品标识信息的编码与表示,适用于中药供应链管理和监督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处理,以及中药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交换、加工和互联互通。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崔刚表示,三项标准的颁布实施,填补了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顶层设计体系中的空空白,将推动全国实现中药处方、中药名称、品种及其规格“一个名称、一方一物、一码”,可有效避免“同侧同名”、“异侧同名”等混淆现象,防止中药材、中药饮片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