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鼓励医院组成采购联合体降药价 失信企业将被清退

长江商报报道,我省将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并将开展药品短缺监测。

(记者胡萌)记者昨日从省卫计委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通过鼓励组建采购联合体、合理制定采购目录、定点生产药品等方式,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保障常用低价药品供应。

严格执行五级分类采购。

根据《意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按照国家规定分为数量采购、谈判采购、直接网上采购、定点生产和采购五类。要求医院合理制定采购目录,具体到品种、剂型、规格。原则上每次药品采购不超过三个剂型,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不超过两个,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求。采购计划和预算需要向社会公布。

我省明确鼓励多家医院组成采购联合体进行采购,充分发挥批量采购优势,逐步探索省内部分品种的单一来源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对于妇女儿童专利药、应急药、临床用量小的药品,我省将根据实际用药情况制定相关目录并动态调整。

为了保证普通低价药品的供应,我省还将把指定地点生产的药品放到网上,按照国家统一价格直接采购。如有必要,我们还将招标或在省级指定地点采购。

严重不值得信任的企业将被淘汰。

据悉,省卫计委、省经信委将选取一批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药品短缺监测点,及时收集分析药品供需信息,加强药品短缺监测预警。此外,我省要求进一步完善医药储备体系,做好省级储备和使用紧缺药品工作。

为减少不合理用药,我省要求实行处方点评和医师访谈制度,重点跟踪监测辅助用药和医院使用的药品,逐步建立临床用药综合评价指标,将其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体系。目前,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已经取消。但我省仍要求省物价局对药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对于存在不良信用行为的企业,《意见》指出,要严格市场清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记录,对失信严重的企业进行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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