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教育局:民办幼儿园要实行分类定级

【/h/】记者从通辽市教育局了解到,近日,通辽市教育局开始对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各类民办园进行分类分级。

分类分级将按照新发布的《通辽市民办幼儿园常规管理标准和检查评估制度》(以下简称《评估制度》)执行。《评价体系》规定,全市民办幼儿园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三级幼儿园、二级乙等幼儿园、二级甲等幼儿园、一级乙等幼儿园、一级甲等幼儿园和市级示范园;经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审批,并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均可参加竞赛。《评价体系》涉及园林、设施、环境、卫生保健、教育教学、德育管理等7大项、39小项、148项内容,要求民办公园设置建筑、使用区域、提供教育设施、营造室内外环境、构建规划体系、提供食品卫生、检查健康、预防消毒隔离疾病、安全、落实检查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儿童表现、财务等。

《评价体系》特别指出:民办幼儿园年纯收入的25%用于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5%用于教师专业培训。没有这两项经费的幼儿园,没有资格申请分级和分级;严禁在民办幼儿园登记评估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今后全市所有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公园都要分类分级,分级结果要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将作为专项资金和奖励的重要依据。同时,市教育局还规定,民办幼儿园分类分级实行动态管理,市级二级园以下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根据所辖范围进行复评;市级一流园区、市级示范园区由市教育局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原评价登记称号。据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分类分级工作旨在引导、规范、引领全市民办公园规范有序发展,希望孩子们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记者郑文雅)

相关文章
    最新资讯
    热门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