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认真传达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9月16日下午,省局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游泉书记“抢抓发展机遇”、省委“三个务必”、徐岗副省长“三讲”要求,努力“夯实基础、营造三大环境、实现五大突破”,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科学理念、现代化手段、综合方法、有效机制、精细化管理建设。第一,打牢基础。

一是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修订完善《福建省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改革方案》。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推动基层调配内部机构和人员,保持业务自上而下的衔接。三是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海峡包华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推进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设备和实验室改造,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四是巩固深化干部能力建设成果。第三季度继续开展“全员培训季”。五是积极探索社会化服务采购方式,加强监管。办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实施社会化采购服务等。;委托第三方监管监测服务机构加强监管。六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推进政治作风和效能建设,畅通信访渠道。

第二,创造三个环境。

第一,简化管理,下放权力,创造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继续深化“三集中”改革,精简审批流程和项目,实行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制度,将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各类备案事项和现场检查事项按承办条件下放市县相关部门实施;持续推进并联审批,重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四品一装备”行政许可流程。第二,完善追溯体系,营造安全可靠的开发环境。建设200个合格的省级追溯体系示范点,每个县(市、区)将建设5-10个追溯体系示范点,推荐2-3个为省级示范点;加强与农业、海洋渔业等部门联系,推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接,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追溯。三是建设示范点,营造典型开发环境。在全省范围内,选择社会综合治理成熟、食品产业集中度高、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好的地区,用2-3年时间,以县(区、市)行政区域为载体,打造一批省级食品安全共治示范区。今年四季度,创建工作正式启动,我省首批5个食品安全和社会共治示范区于2015年底前建成。

三是实现五个突破。

一是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经济特区推进“三品一装备”监管政策取得突破。争取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多专项监管政策,将部分商品进口备案(登记)受理审批权限下放至省局,力争9月底前形成具体实施方案,10月底前颁布实施。二是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取得突破。完善海洋生物医药创新药物和海洋化妆品注册清单制度,与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建立年度集中注册审批机制;鼓励引导企业依托厦门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院等省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生物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帮助生产企业做好海洋生物医药新产品和传统优势产品的上市销售工作。三是支持民营医院发展有突破。为民营医院提供产品审批和制剂室建设服务;鼓励民营医院申报国家药品临床试验研究机构资格并参与新药临床试验研究;探索将公立医疗机构药房库房纳入药品批发企业供应链,实行药房托管管理模式。四是推动现代医药物流发展取得突破。印发《关于促进现代医药物流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有利于第三方医药物流发展的政策。五是推动我省农产品产业发展有突破。支持我省农产品交易中心、冷链物流、绿色物流等现代物流建设,开辟企业许可证申报绿色通道;将食品流通许可审批下放至县、市局;鼓励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工厂、场地、协议衔接制度,推进闽台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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