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名医院干部合谋骗取新农合资金3.7万获刑

【/h/】辽宁省兴城市城关医院三名干部骗取NCMS患者住院、虚开药品、谎报手术患者人数等。,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骗取NCMS资金3.7万余元。兴城法院11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院及以院长秦为首的三名干部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该院罚金4万元,判处三名被告人缓刑,并处各处罚金。

兴城市城关医院是经市卫生局批准的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012年3月,其法定代表人卢金早将医院承包给秦。同年5月3日,城关医院与兴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签订服务协议,确定为兴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至2013年2月,在履行城关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过程中,城关医院院长秦、副院长张宇在医院中层干部会议上指使医院工作人员,骗取新农合患者住院、虚开药品、谎报手术患者人数等。,骗取新农合3.7万余元。在此期间,该院住院部主任李畅开具虚假手术通知单,将虚开药品统计表退回药房,并安排医生助理填写虚假手术记录、虚假病例、虚假诊断证明。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兴城城关医院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属单位犯罪。被告人秦作为院长,在单位犯罪的实施中起到指示、批准、决定的作用,也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张宇作为副院长,起到了教唆、纵容的作用。被告人常识在单位犯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应当是其他责任人。两人均犯有合同诈骗罪。

为此,城关医院被罚款4万元;判处秦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张宇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记者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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