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医疗 严查左手手术刀右手要“红包”

原标题:专项整治,医疗与经营行为挂钩,严查左手手术刀,右手要领& ldquo红包& rdquo

对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操作。

专项整治医疗与经营行为挂钩,左手手术刀右手严查& ldquo红包& rdquo

中国甘肃9月18日电据甘肃法制报消息(记者姜艺彬)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道德建设,强化行业纪律,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损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根据《医疗卫生领域损害人民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包括:接诊患者& ldquo红包& rdquo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

(一)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应与药品和体检收入挂钩。医疗机构应结合深化医疗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部门或个人发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体检收入挂钩。

(2)提成整改开票。医疗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体检等医疗服务中实行计费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等方式收取提成。

(3)整顿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布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自行站队、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重复收费。要及时向患者提供每日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促进医疗收费规范化,维护患者利益。

(四)接受社会捐赠用于整治违法行为。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的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产必须由本单位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严格按照捐赠协议开展公益、非营利经营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部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严禁接受带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严禁将捐赠与购买商品(服务)挂钩;严禁用捐赠资金分配员工福利;并严禁接受企业捐赠支持境外(境)旅游或变相旅游。

(五)整治参与营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药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的营销活动,严禁违规泄露患者等客户的个人数据和医疗信息。

(六)商业用途整改。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和医用耗材消耗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执行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对医师和临床科室用于商业目的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消费信息进行统计,或为医疗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非法采购、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和供应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规私自购买、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

(八)整治回扣问题。医务人员要遵纪守法,诚信执业。严禁通过执业牟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收受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经销商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在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参与娱乐活动。

(9)接诊患者的补救& ldquo红包& rdquo。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向患者及其亲友索要或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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