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以下简称《新中国十条》)印发以来,和谐健康湖北分公司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新中国十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及时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领会《新中国十条》和项俊波行长讲话精神。
和谐湖北分公司作为湖北人身保险企业的一员,提供民生健康保障,这是健康保险最本质的属性。在未来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和谐健康湖北分公司将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为促进湖北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健康保障和社会弱势群体发挥积极作用。
深入参与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商业承保或政府购买服务,配合政府开展大病保险,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按照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的原则,全面开展人民疾病医疗保险,制定盈亏动态调整和成本分摊的办法,实现人民补充医疗保险的保本微利和可持续发展。
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和发展商业健康保护计划。为企业提供商业养老健康保险计划,根据企业发展水平和人力结构提供差异化养老健康保险计划,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个性化养老健康保险需求。
要求总行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医疗、疾病、护理、残疾等保险产品,丰富湖北健康保险市场,为湖北民生提供应有保障,促进湖北保险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为湖北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要求总行建立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机制。积极配合总行医院合作部在湖北市场以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或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组建和谐健康专业健康管理服务组织。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该分行深刻理解《若干意见》的战略意义,通过宣传栏、微信、邮件等形式在湖北省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医保意识。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