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昨日,陕西省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卫计委副主任刘玲宣布,我省要完善药品管理“三统一”,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如果患者买不到常用的低价药品,可以向我省12320健康热线举报。
【/h/】2009年以来,陕西省在全国率先提前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全省107个县区272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药品“三统一”实施范围,药品全部实现零差率销售。与国家零售指导价和政府限价相比,陕西省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平均下降31%,总体保持较低价格。急诊科药品平均费用下降31.09%,住院药品平均费用下降19.17%,单个处方平均费用下降6.47元,有效减轻了老百姓的药品负担。
然而,一些低价药品和妇幼药品供不应求,有些药品偏高或倒挂。陕西省加强医疗机构参与采购,加强省级采购平台监测、监管和服务,实施阳光采购。妇幼专科仿制药、急诊(急诊)药品、临床用量小的药品,采用低价药品,直接网购。从源头上解决常用低价药、急救药、妇儿药、习惯药、品牌药入围率低、价格倒挂、供应异常等问题。如果患者在日常治疗中发现买不到常用的低价药,可以向陕西12320健康热线或主治医生反映,并通过各种渠道反馈给省卫计委相关部门。
在保证基本药物使用的前提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非基本药物处方不超过机构总处方的3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超过20%。解决基层常见病、慢性病,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用药。
在现有药品配送“三统一”的基础上,县级公立医院自主选择增加配送企业,增加后总数不超过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