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媛)根据国家医改工作总体安排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近日,我省制定了201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重点围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
9月底前取消加药政策。
根据部署,9月底前取消药品奖金政策,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补偿政策。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奖金后减少的合理收入由多方分享,如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节约医院运营成本等。
12月底前,将实施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医院使用的药品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实行零费率销售。县级公立医院应按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快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坚决治理药品和耗材商业贿赂。
今年12月底前,县级公立医院将去行政化,医院的行政级别将逐步取消。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在县级公立医院兼任领导职务。在试点县(市),探索建立院长公开选聘制度,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
一些城市提倡跨省定居。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政府补助提高到每人40元,个人缴费同步提高2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12月底前,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占比分别达到70%和75%,与实际住院费用占比差距进一步缩小。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体待遇水平。
全年全面保障儿童白血病等22种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持续提升。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医院自付医疗救助比例达到60%。全面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即时结算服务。
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到市级统筹水平,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一些地方和城市,我们将在不同省份和地方开展医疗费用结算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