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医疗被指收费偏低:大多数执行的还是1999年标准

国家商报(博客、微博)记者王雅捷来自北京。

目前,医疗卫生界最热门的术语之一就是远程医疗。尽管这个行业在发展中面临一些问题,但它仍然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

2014年下半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首次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远程医疗的相关操作原则。

2015年3月14日,参与上述政策制定的国家卫计委一位委员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主办的第十一届上海卫生政策圆桌会议上直言,就远程医疗收费而言,决策层觉得现行收费项目标准偏低。该人士还透露,远程医疗中“责任分担”的比例将进一步细化。

根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Grand View Research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预计到2020年,全球移动医疗健康市场规模有望超过491亿美元。

行业状况

收费标准已经不适应新形势。

国家卫计委上述人士表示,从国家角度看,我国远程医疗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国家卫计委对此进行了一些概括。从政策角度来看,首先,国家卫生计生委认为现在收费项目标准偏低,部分地方没有远程医疗收费标准。如果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收费不能覆盖其成本;第二,远程医疗在很多情况下没有保险报销,患者会有一些经济上的顾虑。三是医疗双方的法律责任、权利义务不明确,如何区分大医院和基层医院。

据最新统计,目前绝大多数远程医疗仍执行1999年的收费标准,即150元/半小时。“比如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影像诊断,不像过去那种会诊讨论的形式,我怎么知道你是花了半个小时还是一个小时看这部片子?原有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上述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的人士直言,凡是远程医疗做得好的地方,在远程医疗收费项目上都取得了不少突破。以浙江为例,远程门诊的费用是280元一次,这个标准在三级医院是比较高的,但是对于医生来说,这样的门诊相当于北京的一个特需门诊。云南远程医疗收费更是详细。比如有远程病理读片,一次400元起收。很多医院的病理科经济收入相对较低。例如,北京的病理学家看一部80元的电影。如果他能通过线上机会获得400元的收入,将体现他对于病理科发展相对薄弱的科室的市场劳动力价值。

发展方向

非医疗机构可以搭建平台。

上述来自国家卫计委的人士认为,下一步,很多公司可以提供远程医疗平台,但不允许医务人员私自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我们明确非医疗机构不能开展远程医疗,因为医疗行为只能由医疗机构提供。而且是由合格的人提供,这是我们的共识。”。上述来自国家卫计委的人士表示。

随着远程医疗的发展,也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为此,决策层认为如果未来发生不良事件,将进一步细化责任认定,规定权利义务比例。

记者获悉,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考虑首先是持续研究制定关于推进远程医疗发展的意见,同时开展两个试点,一个是与国家发展改革委(NDRC)在9个省份开展合作,另一个是由国家卫生计生委、NDRC、民政部开展养老机构远程医疗试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很多移动健康app主要以咨询为主,国家卫计委正在研究这方面的政策,未来是否会涉及疾病诊疗行为等详细规范。“毕竟这是一个新事物。如何界定在线咨询和信息服务与医疗服务行为的界限,对我们来说也非常重要。正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随着形势、技术和未来发展的发展,我们会有更清晰的认识。”根据国家卫计委的上述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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