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去社区卫生中心看门诊,医疗报销可达80%,而去挂靠医生看门诊,只能报销60%。但不通过基层医院转诊到市外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下降25%。昨天,我市召开分级诊疗推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分级诊疗后报销比例。据悉,到2015年底,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将达到60%以上,县级医院转诊率不超过10%。
在基层医院看病更省钱。
目前,我市参加医疗保险总人数已达750多万人,参保率已超过95%,基本实现人口全覆盖。& ldquo医保差别支付是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的重要手段。医保报销水平必须放开,报销比例要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rdquo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
分级诊疗政策实施后,参保职工将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门诊统筹基金支付60%;在二级医疗机构或在救护车上抢救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70%;门诊统筹基金支付80%在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购物。而城市和农村居民则分别可以享受50%、40%和35%的补偿。
城镇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累计住院医疗费用,按起付标准(含)以下部分支付,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6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至26.7万元(含)以下的部分,90%由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95%由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0-15万元(含)封顶线后,80%由在职职工救助基金支付,90%由退休人员救助基金支付。不转诊到区外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在原基础上降低25%。
但在一、二、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相应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和75%。在温州以外的医疗机构住院的,可以报销60%,去区外看病不转诊的,医疗费用在原来的基础上报销25%。
全面推行全科医生合同制服务。
实行分级诊疗后,老百姓关心的不仅仅是医疗费用,还有社区医生的医疗水平。为此,我市全面推行全科医生合同制服务,并将医疗卫生服务的责任放在医生个人身上。自2013年起,我市逐步启动全科医生签约工作。目前,全市已有69.66万人签约。加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技能知识培训,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社区居民的签约服务关系,为签约对象提供从医院到家庭的全方位健康管理,为群众提供第一时间& ldquo可及性& rdquo医疗服务方面,也将为转诊患者提供持续服务。
目前,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全面启动温州阳光医保监管平台建设。监管平台建成后,将借助信息技术对事件发生前、发生中、发生后的医疗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管,实现对每个人、每个处方、每个医疗行为的监管,进而实现& ldquo规范医疗、控制费用和药品。的目的。
县级医院的转诊率不应超过10%。
目前试点县(市)乐清、平阳、永嘉、文成已率先启动分级诊疗,所有县(市、区)将于今年年底前启动分级诊疗。& ldquo县级医院转诊率低于10%;避免盲目随意转诊,避免没有工作热情和推卸责任的转诊。特别是在分级诊疗的早期,要充分考虑人的心理和需求,无论是技术或设备原因,还是患者强烈的需求,都可以参考。
为使双向转诊在各级医院之间无缝衔接,使分级诊疗有序运行,市卫生局还应建设统一的市级双向转诊协同平台,实现转诊与医疗服务分阶段融合。搭建医疗转诊信息平台,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查信息和患者诊疗过程信息的整合共享,使各级医疗单位实现转诊信息畅通、路径最优。通过在城市医院推广门诊,在社区预约住院,实现患者转诊服务的便捷化,可以解决患者在基层医疗单位就诊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