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讯(记者包海多)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4年12月1日起,哈尔滨市再次提高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水平。一是提高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在一个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300多元的部分是自负。
其次,扩大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包括:增加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项目,将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建立个人账户药店购药“家庭共享”模式,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增加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项目。皮试、血细胞分析(五大类)、尿液分析(仪器法8-11项)、标测心电图、支原体检查和彩超将纳入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每年参保学生和儿童可选择其中一家定点口腔医院进行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将纳入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目前,黑龙江省口腔医院、哈尔滨市口腔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暂被指定为参保学生和儿童第二横磨牙窝沟封闭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儿童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每颗牙最高价格不超过20元。统筹缴费比例和年度最高缴费限额按相应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拓宽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和功能,充分发挥个人账户资金互助功能,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自2014年12月1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自愿使用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含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规定购药费用。此外,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矫正眼镜的准备、洁牙、挂号、煎药等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专科诊室(目前临时指定准备矫正眼镜的医疗机构:黑龙江眼科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哈尔滨市242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