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唑网9月19日消息:
2012年深圳实施医药分开改革后,医疗机构收取的药品附加费用转为增加的检查费。检查费的增加额按2009-2011年全市定点医疗保险机构年平均药品奖金收入计算,即年门诊药品收入除以年门诊总人次,计算门诊检查费12元。住院药品年总收入除以年住院总床日数,每床每日住院检查费计算提高37元。这项改革的实施,有效遏制了医院通过药品创收的动机,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合理用药。医院药品收入与医疗收入之比(“药品比”)从39.5%下降到34.3%。但改革也对加快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提出了迫切要求。改革前,医疗机构药品附加收入随着市场药品价格的上涨而增加。比如2011年某药品的进价为10元,按照15%的平均附加比例,医院可以获得1.5元的附加收入。如果2013年把这种药的价格提高到12元,医院可以拿到1.8元。因此,在原有政策下,医院的奖金收入每年都在增加。这一增长部分补偿了医院的运营成本,如人员支出、耗材采购、水电、油气等。,这随着市场价格而增加。改革后,医院的收入主要依靠政府指导价、诊疗费和多年未调整的手术费的执行。如果这些项目不随着物价的上涨进行动态调整,医院的运营将难以为继。以市中医院为例,由于2010年以来我国中药材价格呈指数级增长,自制中药制剂的成本不断增加。医药分开改革实施后,开发和提供中药制剂的积极性受到抑制。
药物分离
目前,深圳正在实施2007版《广东省医疗价格指南》,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严重偏离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尤其是体现劳动价值的检查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严重偏离偏低。比如市级医院各级护理服务价格为:重症10元/小时,特护7元/小时,一级12元/天,二级8元/天,三级3元/天;护理服务的严重流失直接导致医院不愿意雇佣更多的护士,导致护士短缺。
在医疗价格长期扭曲不调整的情况下,医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积极性受到严重遏制。目前医院采取医疗收费项目叠加的方式,形成了诱发医院过度医疗的动力机制,严重扭曲了医院的经营导向,使得医疗服务的性质和公益性难以保障,由此带来的政策损失也将不断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
推进价格改革是调整政府、医院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医院回归公益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医改中不可回避的关键环节。改革越早,越有利于深化医疗改革,扭转公立医院扭曲的运行机制。因此,建议将其作为当前医改的重点工作:
一是根据医疗服务的实际成本、财政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能力、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分步到位”的原则,逐步建立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医疗价格体系,即体现中医药、诊疗等技术服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护理和手术会增加,而一些检查和大型设备检查的治疗费用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会降低,这真的很低。
二是根据CPI上涨和政府财政保障能力,提出建立动态价格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医疗价格标准;完善分级医疗收费制度,推动公民轻微疾病首诊下基层,引导分级医疗制度建设。
三是建立健全复合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即按照规范的治疗方案治疗疾病,对单病种实行“包”收费,使医院在总额内为患者“治病”;对于需要个性化治疗的严重疾病,将实行按项目收费,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对于罕见的疑难杂症,将实行大病单独结算,促进医院进行技术攻关,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通过建立和完善这种复合医疗收费模式,可以促使医院形成确保基本医疗质量、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的自觉行动。
四是完善医疗价格管理政策,建立中药制剂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在政策范围内开发使用中药制剂等有效药品。
五是逐步建立反映医疗服务实际成本的医疗价格体系;同时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逐步消除公立医院承担退休人员资金等社会负担。
在此基础上,推进公立医院投资保障和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政府的卫生投入模式从“补供方、补供方”转变为“补供方、补供方”,即政府将减少对公立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直接财政补贴;增加居民参加基本医疗报销补贴,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使医疗价格上涨后,公民就医负担不增加,医院收入不减少;更重要的是,通过转换机制,可以充分发挥社保第三方购买基本医疗服务的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高运营效率、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从而营造更加公平的医疗市场环境,促进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共同发展,形成多元化的医疗服务运行格局。
【原标题:医改对提高住院费用、遏制不合理用药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