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积极推进“医保、医疗、医药”的“三医联动”

今年,广西出台多项医改政策,加大医改力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积极推进& ldquo医疗保险、医疗和医药;& other三种医疗联系;,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医改成果。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医改办主任韩表示,广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医疗资源基础薄弱、分布不均,农村人口众多,政府财政投入压力巨大,推进医改难度很大,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随着广西医改的不断推进,广西医改进入深水区,现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暴露,遇到的阻力不断加大,许多瓶颈亟待打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广西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医改& ldquo医疗保险、医疗和医药;& other三种医疗联系;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医保支付改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方面。& ldquo组合拳。,综合施策,定向发力。但目前广西分级诊疗的标准和方法还没有出台,群众还没有被医疗、医保、金融、价格等充分引导到基层医疗机构,尚未形成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模式。看病难& rdquo缓解不明显。

为了解决这些医改难题,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全区所有统筹地区都进行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总额的控制。加快支付方式改革,推广完善以人均、病种、床日为基础的复合支付方式。2014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5226.44万人,参保率保持在97%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人均筹资达到390元。

同时,2012年12月,自治区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并在柳州、钦州启动首批试点工作。2014年3月,第二批试点工作在南宁等5个城市启动。下一步,广西要全面推进大病保险工作,实现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城乡医疗救助相衔接,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了城乡参保(合作)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较好地解决了参保(合作)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截至2015年1月,试点地区累计缴纳大病保险10.62万人,累计金额3.5亿元,平均3295.67元,最高46.51万元。

2014年,广西共筹集资金12.39亿元,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279家乡镇卫生院和147家政府办、公立医院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政府投资的村卫生室91.5%落实了基本药物制度。自治区本级财政已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6.84亿元,乡镇卫生院职工基本工资补助2.95亿元,边境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补助8000万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补助1.79亿元。(边肖产经新闻)[负责编辑:琦琦]

相关文章
    最新资讯
    热门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