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疗机构监管将按分处罚

近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发布《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在一个周期内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h/】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类别和情节,山西省将不良分值分为6个等级:12分、6分、4分、3分、2分、1分。一年为评分周期,自核查之日起计算。一个评分周期到期后,该周期累计的分数被清除,重新开始评分。

【/h/】山西省明确,医疗机构按分值累计给予四级待遇。在记分周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累计记分达到10分以上的,将视为重点监管对象;累计得分达到16分以上的,取消年度考评和初评资格,对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管理人员和相关医务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校准期为一年的医疗机构,一个评分周期累计得分≥20分,校准期为三年的医疗机构,校准期内任一评分周期累计得分≥20分,或评分周期累计得分< 20分,但校准期内累计得分≥50分,校准期将视情况暂停1个月至6个月;停课期间,无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执业。有床位的医疗机构累计超过10分的,视为无法通过校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h/】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不良执业行为及时进行调查、总结和评分;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记者王彭)

相关文章
    最新资讯
    热门药品